时间:2025-04-25 来源:机关党委(人事部) 责任编辑:敖婷婷
根据《中国法学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,现将面试相关事宜予以公告。
一、参加面试人员
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,按照3: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(名单见附件1)。第3名成绩如有并列的,同时进入面试名单。进入面试名单但放弃参加考试的,按笔试成绩递补。
二、面试安排
时间:面试于2025年5月8日、9日进行。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开考前30分钟到面试地点报到;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开考前30分钟到面试地点报到;截止开考前5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,将取消面试资格。
地点:中国法学会(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院)。
三、面试确认
进入面试的考生,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,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至renshibu@chinalaw.org.cn,邮件标题统一写成“参加/不参加面试确认+考生姓名+报考单位及岗位”。
(一)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,请填写《参加面试确认书》(见附件3),经本人手写签名后,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。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,请在电子邮件中一并注明。
(二)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,请填写《放弃面试资格声明》(见附件4),经本人手写签名后,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。逾期未确认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四、资格复审
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,请考生于面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(留学人员还需提供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认证件)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,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,将取消面试资格。
五、体检和考察
(一)综合成绩计算方式
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50% +面试成绩×50%
(二)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
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照2:1的比例差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。其中,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:1的,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,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。
(三)体检
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,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(四)考察
采取个别谈话、审核人事档案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、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,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六、注意事项
(一)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,考生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候考室,自行携带的,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,面试后领回;面试现场将提供必要的文具。请考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诚信应考,如有作弊行为,即取消考试资格。
(二)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。
(三)面试确认后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,须至少在面试前1天通知我们,并提交《放弃面试资格声明》。
联系方式:
《中国法学》杂志社:010-66137516
《民主与法制》社:010-66122462
《中国法律年鉴》社(中国法学会网络中心):010-55623575
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:010-66511727
中国法学会人事部:010-66518531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参加面试人员名单
2.面试安排
3.参加面试确认书(模板)
4.放弃面试资格声明(模板)
中国法学会人事部
2025年4月25日